释义 |
一、4人猎杀一级保护动物怎么处罚 1、4人共同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猎杀的,会构成共同犯罪,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当事人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和犯罪情节处罚: 2、当事人的作用: (1)如果是主犯,按全部罪行进行处罚; (2)如果是从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标准: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第二十七条 【从犯】、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客观方面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2、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 3、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 5、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6、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