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 |
释义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在没有得到受害人同意或者依法处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现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1.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罚款金额为2000元至20000元不等。 2.吊销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将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刑事处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了人员死亡或者重伤,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肇事者在事故现场自行报警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那么这种情况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但是,如果肇事者在报警后离开现场,也会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们应该尊重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不慎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协商处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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