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女方离婚后是否能保留宅基地?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可以申请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农村离婚后的女方,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如无宅基地或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等,可以申请宅基地。这些法律规定保护了离婚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方面的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女人宅基地一般没有份,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根据法律法规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那么离婚后女方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可以。离婚方户口本身就是本村集体户口成员,离婚户口分出仍在本村集体户口内,名下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离婚后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农村离婚后女方还有宅基地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结语 离婚后,女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在内。因此,离婚后,女方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以上是律师为您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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