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低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各地规定不一,一般为60%。先依照医疗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再报销60%。医疗救助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申请需向相关部门提出并经审核批准。 法律分析 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各地规定不一,具体比例询问当地人社局或者民政局,一般为60%。以重庆市为例,根据低保户救助政策,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再报销60%。 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拓展延伸 低保人群的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如何执行? 低保人群的住院费用报销政策执行情况如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低保人群在住院费用报销方面享有特殊政策待遇。具体执行方式是,低保人群在住院期间,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住院发票等,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费用报销。社会保障部门会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根据住院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核销。报销比例的具体数值会根据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在50%至90%之间。因此,低保人群在住院费用报销方面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帮助,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结语 低保人群的住院费用报销政策为他们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帮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低保人群在住院期间可以申请费用报销,具体执行方式是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报销比例一般在50%至90%之间。低保人群可以依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再申请医疗救助,最高可再报销60%。申请医疗救助的具体流程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低保人群的经济负担,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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