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医保卡能报多少 |
释义 | 一、农村医保卡能报多少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扩展内容 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 给谁投保:自己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其他 出生年月: 在石家庄医保卡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如何使用医保卡?石家庄医保卡可分为职工医保卡报销范围和居民医保卡,二者报销范围略微有些区别。 职工医保卡报销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居保门诊——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换句话说,居保年度门诊最多报销30元钱,如第一次发生基本医疗费用60元,统筹支付18元,第二次发生基本医疗费用80元,也只能统筹支付12元。 居民医保卡报销范围: 居保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5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40%。 起付标准:是指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在惠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医保卡大病报销范围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相关规定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三、农村大病报销范围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的报销,报销比例会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而有所不同。除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外,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范围,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一般医疗费用在0-4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85%;医疗费用在4-8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90%;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的,可以报销95%,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其中,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1。门诊统筹农村补贴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没有起付线标准。二级医疗机构补贴比例将提高到75%-80%;三级医院住院费用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贴比例将提高到55%。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等8种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病种比例为70%;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病种比例将达到7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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