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导致房贷延期,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
释义 | 疫情期间,满足条件的借款人可以申请贷款延期。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查中需严格审查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 法律分析 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部分内容:“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可以得知,在疫情期间,满足条件是可以申请贷款延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拓展延伸 疫情期间房贷延期政策解读:违约金是否免除? 在疫情期间,由于疫情对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许多人面临着房贷还款的困难。为了缓解这种困境,政府和金融机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房贷延期政策。根据目前的政策解读,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偿还房贷的借款人,可以申请房贷延期,而且在延期期间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这意味着借款人可以在延期期间暂时减轻还款压力,而不必担心额外的经济负担。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借款人可以完全免除还款责任,延期期间仍然需要支付利息。因此,借款人在申请房贷延期前应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延期期间的还款安排,以避免产生误解或不必要的纠纷。 结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将对受疫情影响的人群提供适当倾斜的信贷政策,包括延迟个人信贷还款安排。然而,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查中仍需严格审查担保人的偿还能力和抵押物的价值。在申请房贷延期前,借款人应与金融机构详细咨询,了解政策规定和还款安排,以避免产生误解或纠纷。这些政策旨在缓解受疫情冲击的借款人的还款困难,但并不意味着免除还款责任,延期期间仍需支付利息。请借款人谨慎申请并与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挑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