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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过仲裁时效是否应当不予受理
释义
    法律分析:
    对于已经过了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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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