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担保人是否有事 |
释义 | 一般贷款担保有连带责任和一般担保两种方式,具体看合同。连带责任是约定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是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但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欠钱不还的人,担保人通常负有连带责任,即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到达时未能偿还,担保人有责任承担。一般贷款担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连带责任担保,一种是一般担保。具体取决于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如果当事人无法履行债务,则由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最常见的担保方式)。如果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在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仍无法履行债务,则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一般是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未明确担保方式,则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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