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犯再犯会怎样判刑? |
释义 | 贩毒第二次的判刑根据克数、类型等因素来决定,最高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应追究刑责。数量大或涉及组织犯罪、武装抗拒等情形,刑罚更重。数量较大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少量毒品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判罚金,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受处罚。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将从重处罚。多次犯罪将累计计算毒品数量。 法律分析 贩毒第二次的判刑是会被判处7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中只明确规定对于累犯,通常会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加重处罚,但涉嫌第2次贩毒的话,基准刑也得根据贩毒的克数、类型等因素来判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结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毒行为无论数量大小都应受到刑事处罚。对于第二次贩毒的情况,根据贩毒的克数、类型等因素来判定刑期。根据具体情形,判决可处以7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可能没收财产。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毒等严重情形,刑期更重。同时,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参与贩毒活动的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对于多次贩毒的情况,将根据毒品数量进行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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