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不得驾驶 |
释义 |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实习期内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处于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粘贴实习贴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2、实习期不准驾驶这些车辆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162号令新增的C6准驾车型需通过汽车类驾驶证增驾取得,在部令明确取消增驾同类车型驾驶证实习期规定下,因此持C6不受上文“实习期内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规定的限制。如果您已在交管部门签注了C6驾照,是可以驾驶轻型拖挂房车出行的。 3、实习期上高速需陪同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4、实习期内记满12分,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 实习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会被注销。想要重新获得该驾驶资格,需要重新报名考取。 综上所述,提醒广大驾驶员,不管是否处于实习期内,每个人都要牢记知法守法,树立起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成为既合法又合格的文明驾驶人,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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