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如果要求协议离婚,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和离婚协议到任何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2、如果指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起诉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或者户籍证明应当向对方经常居住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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