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些律师或者学者认为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虽然侵害了他人的受教育权,但是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能“一事一议”,根据篡改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定。篡改人有可能因具体行为造成的后果不同而承担赔礼道歉或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一)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二)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四)造成为一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一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