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未婚生育子女应该怎样上户口 |
释义 | 公职人员未婚生育子女的上户口流程:公职人员未婚生育子女后应准备好孩子的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本,然后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带着孩子和上户所需的材料到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为孩子申报出生登记,并依法办理上户手续,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经审查后符合孩子上户条件的,会依法给孩子办理上户手续。 一、婚外生子怎么上户口? 婚外生子上户口的流程: 1、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 2、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户籍管理部门通过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及户口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孩子上户口流程是怎样的 上户口流程为,婴儿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由户主、抚养人、亲属或邻居、到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准备的证明有:计生部门的准生证;孩子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持以上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三、私下领养的小孩子如何领养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小孩收养政策,要办理领养孩子上户口,需要收养有和给养者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市的民政局办理领养有关手续,民政局同意开出同意领养证明书,然后凭领养证明书,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不管当事人是私自收养还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当事人与养子女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可以找到当事人或者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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