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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货运险分类及货运险名词
释义
    货运险分类:
    根据货物运输方式的不同,货运险可分为:
    一、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三、邮包货运险;
    四、航空货运险等。
    货运险常用名词:
    一、航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采用航程保险,即保险期限以航程的起讫划分。
    二、定值保险:保险标的的价值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载明于保险单中,作为保险公司事后计算赔款的依据。如果因保险事故发生而使标的全损,保险人将按此约定价值给予补偿,不论保险标的在受损时的价值是否涨落,均不影响赔款的金额。对于部分损失,则按实际损失程度赔偿。货物运输保险一般采用定值保险。当事人在投保定值保险时,可将货物出售后的预期利润计算在内。
    三、全损与推定全损:保险标的遭受全部损失为全损。保险标的因实际全损不可避免而予以合理委付,或出现为虽可免遭实际全损但须支付超过其本身价值的费用的情况,即可构成推定全损。
    四、求助费用与施救费用:救助费用是指因第三者的救助行为使船舶或货物确能有效地避免或减少损失而支出的酬金。施救费用指被保险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受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任何保险事故时,负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失到最低限度的责任,从而进行各种施救工作并支出的费用。
    五、预约保险:预约保险是约定承保各次货物运送的长期保险,当被保险人每次装运货物时,须申报船名、航程、货物数量及保险金额,由保险人接受承保。
    一、国际海运保险的索赔和理赔该怎么操作
    1、损失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在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2、查勘检验。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主要有两个步骤:
    港口联合检验。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异地联合检验。当货运转运至内陆收货人时,无论货物在港口卸货是否发现损坏,只要货物运抵目的地,发现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短缺残损时,收货人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并编制联检报告。通过货物检验后,理赔人员应据此确定货损责任的归属。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
    检验申请人向保险人或其指定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时应提供填写如下内容的必要单证:申请检验表、海运提单、货物发票、海事报告、保险单证、装箱单、理货单、货物的重量单等。
    3、核实保险案情。
    4、分析理赔案情,确定责任。保险人应判断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索赔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审查的有关单证如保险单证、事故检验报告、保险事故证明、保险标的施救和修理等方面文件。
    5、计算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保险赔偿的计算,保险人通常依据索赔清单(Statementofclaim)。保险赔偿的计算可以由保险人自身进行,也可由其代理人计算或委托海损理赔人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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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