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再次起诉离婚需要六个月长时间,有如下些限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才会受到六个月的时间约束。 一、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单方提离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单方提离婚的限制条件: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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