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对象为复杂对象,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声誉,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救助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必须是直接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