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多少年 |
释义 |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从上述内容了解到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开始时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重要意义如下: 1、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2、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3、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4、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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