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结束后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取保候审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执行机关应提前15天通知决定机关,并根据决定机关的通知立即执行。若被取保候审人期间未违法,执行机关应退还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结束后的法律后续程序 取保候审结束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法律后续程序。首先,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取保候审措施。若撤销,被取保候审人将重新被羁押,案件将进入审判阶段。若不撤销,被取保候审人将不再受到羁押限制,但需遵守相关的监管措施,如限制出境、居住地监控等。同时,法院将根据案件性质和证据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被告人和辩护人在此期间应积极准备辩护材料,参与庭审,并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对案件做出终审决定。这是取保候审结束后的法律后续程序。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执行机关应提前通知决定机关,并根据决定机关的决定进行执行。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没有违规行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执行机关应退还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此外,根据案件情况,公安机关会决定是否撤销取保候审措施,法院将根据证据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被告人和辩护人应积极参与庭审并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结束案件的审判程序。以上是取保候审结束后的法律后续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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