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可以自行撤销取保措施,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可以随时向取保决定机关申请撤销取保措施,取保决定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七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在取保期间内自行履行取保承诺,不得实施其他危害社会治安或者危害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扰乱诉讼秩序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司法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内可以自行撤销取保措施,但需遵守取保承诺,不得实施危害社会治安或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