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捕和坐牢一样嘛? |
释义 | 不一样。1、拘捕分为行政拘捕、刑事拘捕、司法拘捕。行政拘捕、司法拘捕是处罚举措,刑事拘捕是强制举措。2、坐牢,是通俗语言,其内涵包括各种受关押的行为,有时特指刑事处罚。3、在刑事诉讼中,判决之前的羁押(包括刑事拘捕期间和逮捕羁押期间)都可以折抵刑期。拘捕是一种行政处罚,坐牢是刑事处罚,后者更重。拘捕一般在看守所,或者临时性在派出所也可能,不过如果正式拘捕,都就在看守所。坐牢则是在监狱,要进行劳动改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章,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举措消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章,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举措消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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