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的官司在适用普通程序的时候,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