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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赠扶养协议没尽到赡养义务可不可以不赠送
释义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没尽到赡养义务,可以不赠送,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一、抚养协议要证人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能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能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作为合同的一种遗赠抚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必然需要见证人,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
    二、销户是否会影响遗产继承
    销户不会影响遗产继承,具体情况如下:
    1、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根据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2、没有遗嘱的,则应根据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3、各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均分配遗产,经协商确定也可以不平均分配。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怎么样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条: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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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