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准生证的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两张。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的,持有婴儿出生证或婴儿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户籍所在地划生育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 3、将所有证件和怀孕医院诊断证明带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婴儿出生后,带着出生证明到医院登记,医院给出生证明,婴儿姓名到计划生育部门登记,计划生育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双方带着户口簿、身份证和证明到公安局办理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