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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纠纷的起诉流程有哪些
释义
    基本步骤如下:
    ⑴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第
    109、110条)
    ⑵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第
    108、
    111、112条)
    ⑶庭前准备:主要包括
    ①送达书状,
    ②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
    ③审核材料、收集证据,
    ④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⑤通知开庭并公告,
    ⑥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⑦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这七项内容。(第113-119条、第122-123条)
    ⑷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二部分,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第124-128条)
    ⑸裁判: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应立即发给判决书。(第124条)
    以上流程可以图示如下:
    起诉→审查→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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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8: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