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程序五个阶段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回避的决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回避决定的效力】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回避的复议】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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