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是: 1、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 3、肇事者逃跑,找不到人。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有哪些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交通违章罚款; 8、其他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