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陪护费计算方法 |
释义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医疗事故陪护费计算方式存在差异。陪护费应根据患者确需专人陪护、陪护人员身份、护理期限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具体数额因地区和案件不同而异。 法律分析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需指出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重: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交通事故当中的陪护费一般是怎么进行计算的吧。由于各地的赔偿标准不同,受害者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因此不同案件中关于陪护费的数额也不同。 结语 交通事故中的陪护费计算方式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法院相关规定,陪护费的计算应根据患者确需专人陪护的情况,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或患者家属。陪护费的期限应计算至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或根据残疾程度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陪护费的赔偿金额应按照陪护天数、陪护人数以及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具体的陪护费数额会因案件情况和地区赔偿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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