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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
释义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的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比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等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7、房屋属于政府福利性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8、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9、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0、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产过户时应该注意什么:
    1、如果是法定继承房产的,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如果是遗嘱继承的,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如果是房屋是赠与过户的情况,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如果房产的所有权转移涉外或者涉港澳台的话,那就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5、在办理房产公证时,要注意除了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办理外,其他的都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6、还有要注意的一点是,经公证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说明原因,房地产管理机关会视情况予以办理。
    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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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