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如下: 1、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预先确定的,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独立于劳动合同履行行为之外所需要支付另一方当事人的给付。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1、违约金一般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际损失,但一般不超过30%。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 综上所述,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在岗专项培训所花费的相关费用,其次尚未履行的培训所相关的费用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在劳动者没有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情况下,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此时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事前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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