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刘宏伟律师谈律师的三个思维方式 |
释义 | 刘宏伟律师谈律师的三个思维方式 律师是法律职业人,有职业领域的三个思维方式: 1、法律思维:作为精通法律品德高尚捍卫民权的社会法律人,首先是法律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践行者。因此律师是守法和护法的模范。因为律师的道德水平高于普通人,除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外,还有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地方律师协会的自律性规定:《律师法》《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因此作为律师要把法律思维作为行动指南和动力定型。我国有近60万的执业律师,正是这批律师的法律思维也引导和贯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法治经济的依法进行,在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运输、储存、交易以及公民的“家长里短”等浩如烟海的法律事务中,律师是中流砥柱。 2、边界思维:这里重点释明的是律师的“说话”,律师在诉讼案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以及提供非诉讼法律产品比如商务谈判,说话要有边界思维,什么话该说什么话禁止?一定要在法律法规道德和行业约束的范围内,比如不能利用互联网和自媒体发表诋毁党和政府以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诋毁法官的话语。在诉讼案件里发言时要紧紧围绕着争执焦点举证质证和发问。 3、原则性和灵活性思维:律师要有法律底线,同时要有灵活性。这就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原则不能让步,灵活一定要有幅度。这在律师的实务中就是要懂的变通。比如说在庭外的调解,要懂得止损、让步和妥协,也就是宜解不宜结易顺不可激,和风细雨息干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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