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死刑复核标准为: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是否适用了错误的法律规定,是否适用了法律规定错误地定罪量刑的。而复核程序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统一组织、指导和监督,省级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具体复核,市、地级人民法院不得复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因被告人提出上诉、抗诉、申诉,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再审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复核。复核后,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予以改判、改判死缓、减轻或者加重原判的死刑或者死缓。”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死刑复核,对死刑复核程序和死刑复核结果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以上法律规定和解释明确了死刑复核的标准和程序,保障了复核工作的科学、公正和严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