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的时间有多长? |
释义 | 在六十天内,一般工伤鉴定的时间已经确定,但若出现特殊情况,评定时间将会适当延长。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在六十天内,一般工伤鉴定的时间已经确定,但若出现特殊情况,评定时间将会适当延长。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拓展延伸 做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工伤鉴定是指受工伤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劳动行政部门指派或委托的机构对工伤进行医学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和计算损失赔偿的过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事故伤害发生时间、地点以及医疗救治等基本情况。 劳动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重要程序,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在六十天内,一般工伤鉴定的时间已经确定,但若出现特殊情况,评定时间将会适当延长。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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