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中考加分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警察、军人的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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