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指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2、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3、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4、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5、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6、2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7、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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