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时左转弯车辆发生碰撞谁的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两辆机动车同时左转时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如一方在左转是违反交通法规的,则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均有过错的,则根据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如双方对事故发生均无过错的,则该事故属于交通意外,双方均不需要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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