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胡延美律师谈学习 |
释义 | 作者:胡延美律师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培训主任 论学习的重要性(二) 友:人为什么不成功? 美:未集齐其成功所需要的全部条件。 友:为什么不去集齐? 美:没有能力认识到全部条件的存在或没有能力成就全部条件。 友:哪一种情况更常见? 美:貌似是第2种,实则是第1种。这个世上绝大多数的失败者都停留在没有能力认识到成功全部要素的阶段。成功或许需要10项要素,他们最多只看到了3、4项。当他们成就了他们看到的几项条件时,他们就会把失败推给社会不公。而真实的原因更可能是,他们未看到的其它成功必备要素决定了失败。 友:如何实现成功? 美:先通过学习,让自己知晓成功所需要的全部要素。再通过学习,将这些要素一一实现。后者早已被全社会接受,所以只需更加努力;而前者,很少人能够觉察,需要通过更有意识的学习去发现。 友:有什么需要提醒和注意的? 美:社会不公,时机不好,没有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实是造成失败的原因。但这些都不是失败最重要和最主要的理由,也不是无法期待或弥补的。失败最重要的原因从来是不学习,无法通过学习发现成功的全部要素并去实现。失败的首要原因一定是无能和不学习,而不是社会不公和缺少时机! 【未完待续,请持续关注下一篇文章】 【版权所有,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所在单位名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