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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套路贷律师虚假诉讼的判罚是什么
释义
    套路贷律师虚假诉讼的判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一、虚假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另外,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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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