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释义 | 《财产保全费用及费用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交纳,不超过5000元。财产保全是为保证判决执行顺利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申请人需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保全范围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案件有关财物。交通事故车辆保全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败诉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共同诉讼败诉方需根据利害关系承担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 法律分析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在诉讼开始后,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交通事故申请车辆保全,费用应该谁承担?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车辆保全停车费由法院判决由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财产保全的费用根据财产数额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情况,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然而,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在交通事故中,车辆保全停车费由法院判决由当事人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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