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后,是否还有权收回抵押物,主要取决于受让方是否知情、同意以及抵押权转让合法性等因素。如果受让方无知情、未同意或抵押权转让不合法,则抵押权人仍有权收回抵押物。 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 合同订立要素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当事人应当约定的内容,必须约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可以预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预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予以增加。 2、《担保法》 第二十七条 抵押权转让应当经过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抵押人,并告知抵押人所知道的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未经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不得转让抵押权。 第二十九条 抵押权转让没有经过抵押人同意或者超过抵押人同意的范围,不得对善意第三人发生效力;抵押权转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无效。 3、《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应当按照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四百二十条 抵押人履行抵押债务后,抵押权人应当及时解除抵押。 综上所述,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后是否还有权收回抵押物,取决于受让方是否同意、知情以及抵押权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或未得到抵押人同意,则抵押权人仍有权收回抵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