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观故意的“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例如,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中,认定行为人是否应当知道,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进货渠道是否正常,价格是否明显偏低; 二是行为人对涉案食品有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卫生检验合格证是否明知; 三是行为人基于其知识经验是否知道掺入食品的物质可能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是否知道食品中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周云卿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无罪辩护,取保候审,减轻处罚辩护,电话13777948785。周云卿律师成功办理上百件各类常见刑事案件包括盗窃,职务侵占,挪用公款,诈骗,醉驾,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吸,涉毒品,聚众斗殴,寻隙滋事,妨碍公务,抢劫,强奸,增值税发票类,黑社会性质,贪污贿赂的刑事辩护,减刑缓刑,取保候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