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河南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河南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宅基地赔偿标准如下: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5、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补偿标准因地域不同可能有不同数额,上面内容也可以作为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一个参考,有些地区会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会根据征收的土地用途补偿数额有所差别,住房、和耕地是补偿的主要土地类型,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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