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张立勋律师 可能需要。 专业解读: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碰到一些烦心的事,比如买到一些质量不好的东西、收到假钞等等,此时,人们第一想到的就找到对方理论、处理,在理论过程中,各方可能就很难控制各自的情绪了,甚至会发生肢体接触、拉扯。在最高院的某一指导案例中,则认为一方为了保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进而对第三方实施了劝阻行为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实施劝阻的一方不知道第三方有自身疾病,第三方因自身疾病死亡时,实施劝阻的一方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处理日常纠纷时,要注意把握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否则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