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个人财产独自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但婚后有共同还贷的,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割。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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