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离婚事实去借钱,属于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借钱时隐瞒离婚事实,还钱时该找谁?该笔借款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家好,我是唐律师。欢迎来到唐律说法。 张某与葛某共同向王某借款6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可借款之后,张某只归还了20万元,便消失在王某的视线中。尽管王某多次催促,二人却始终没有归还剩余的借款和利息。 此时王某发现张某和葛某在借款之前就已经离婚了。王某认为,他们隐瞒离婚事实,以获取自己的信任,共同借款用于生意。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 葛某辩称,葛某坚称自己与王某没有借贷关系,只是知道前夫张某向王某借过钱。她表示自己与张某早已离婚,不可能替张某承担债务。而张某则认为,这笔借款属于个人借款,与葛某无关,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和葛某虽然已经离婚,但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向王某借款60万元。这笔款项被用于他们共同成立的公司,其中张某持股40%,葛某持股60%。尽管二人已经离婚,但他们隐瞒离婚事实向王某借款,且所借款项用于共同经营的公司。因此案涉借款应视为他们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唐律师提醒您: 夫妻之间即使已经离婚,如果共同借款用于共同经营或共同利益,仍需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在借贷过程中,务必充分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和借款用途,以避免陷入类似的法律纠纷。 本期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喜欢请点赞关注,唐律师将继续与您分享更多优质内容。感谢您的观看和支持,期待在我们下一个笔记中见面,祝您生活愉快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沈阳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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