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多少 |
释义 | 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如下: 1.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到13%。 2.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到15%; 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到17%。 3.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每户分摊的公用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户套内建筑面积,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栋为单位。也就是说,本栋楼房的住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栋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栋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假如有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对于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比例,在不同类型的住宅中,其中要求的比例不一样。至于小区内的哪些属于公摊面积,而哪些却不能纳入公摊面积,这些其实都是购房者或者小区业主应当了解清楚的地方,因为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往往就是利用大部分业主都不懂这一点,在小区内售卖广告位,但是收益却进了自己腰包,这样的行为就是对业主合法权益的损害。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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