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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造成员工被迫辞职需要给经济补偿嘛?
释义
    律师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需提前30日通知辞职还可获补偿,这就是“被迫辞职”: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5)单位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6)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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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