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是离婚的一个重要问题。 |
释义 | 离婚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分,如果存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其他重大过错也可导致离婚。如果一方存在下列过错情形而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反之,如果对方不存在过错,则离婚不能要求赔偿。 以下是可以导致离婚的过错情形: 1. 重婚。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2. 与他人同居。 3. 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 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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