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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索赔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主要的费用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将大大减轻用人单位的压力。工伤索赔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劳动争议,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一、没有签合同的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按以下流程索赔:安排救治伤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二、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若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公司没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依法偿各项费用。主要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伤残,还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一次性的伤残、医疗、就业的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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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3: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