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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的时效?
释义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才能获得司法救济。如果相对人定期限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其合法权益难以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得到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分为以下两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讼权利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
    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起诉期限。因不属于起诉人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延误的时间不计入起诉期间。因人身自由限制不能提起诉讼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入诉讼期间。涉及房地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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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