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
释义 | 1、行政诉讼时效即为当事人因行政侵权相关事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的时效,超过该时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理解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行政诉讼中,被告并不是对所有的待证事实都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某些事项也将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二年时效如何理解 一般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20年是最长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六个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那就是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如果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诉讼时效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行政诉讼法第三人怎么理解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 1、行政诉讼的诉讼费根据行政诉讼的案由不同,所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同。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于基础诉讼费用的规定: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误工费等多种诉讼费用。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如何处理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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